本2026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8.9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南创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5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8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2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4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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