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泌阳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泌阳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2026年度生产使用药剂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招标要求
2.1项目名称:泌阳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2026年度生产使用药剂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交货方式及地点:分批交货,接招标人通知后5日内送达: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泌阳县区域)。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通过招标人验收。
2.6供货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5个包:具体如下:
包号
采购内容
具体规格、参数等
乙酸钠
详见招标文件
A
B
乙酸钠
详见招标文件
乙酸钠
详见招标文件
C
聚合硫酸铁(除磷剂)
D
详见招标文件
聚合氯化铝(PAC)
详见招标文件
E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
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
1
国】.查询日期须在本发布之后。
3.4需提供泌阳县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投标人需提供包含以上内容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包号的投标活动。
3.7为确保本项目供货服务质量及顺利实施,每个投标人只能报名其中一个标包。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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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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