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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高新区增量配电网设备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110kV数据中心站无功补偿装置智能化改造工程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08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淮南高新区增量配电网设备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110kV数据中心站无功补偿装置智能化改造工程

3、项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

4、项目单位:淮南市国恒园区售电有限公司

5、采购需求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为淮南高新区增量配电网设备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110kV数据中心站无功补偿装置智能化改造工程,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770928.56元,自筹资金

8、工期:15日历天。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具有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或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试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格式自拟)

4.其他要求:

(1)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市级以上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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