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吉林高新区2025年智慧社区平台建设项目经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吉林市新北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高新区2025年智慧社区平台建设项目;
2.2招标内容:高新区基于“互联网 + 政务服务”建设现状,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为支撑,秉持“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共享共治”原则,强化高新区大数据顶层设计。通过政企服务、智慧社区、产业大脑、一网统管等平台项目建设,遵循数字化、数据化、智能化、智慧化的实施路径,加速达成“平台通、数据通、信用通、业务通”,推动全方位、系统性变革与数字化转型。建立起服务高效、治理精准、决策科学的新型高新区运行模式,提升高新区运行效能,为“新基建”产业发展筑牢根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2.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998,529.24元(人民币)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并验收合格;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如为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或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如为独立法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或相关经营许可;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
3.7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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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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