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ZG
项目名称:翁义病区麻醉科“麻醉机2台、多功能监护仪2台”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交易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5000EOJ
预算金额(元):136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136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翁义病区麻醉科“麻醉机2台、多功能监护仪2台”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3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翁义病区麻醉科“麻醉机2台、多功能监护仪2台”设备采购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凭证和2025年任意一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自拟)。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生产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2)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0日 至 2025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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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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