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伊春东服务区加油站专项设计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黑龙江省鹤伊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伊春东服务区加油站专项设计咨询服务。
2.2项目编号:JT-X
2.3项目概况:鹤伊高速苔青至伊春段起于金林区苔青镇东侧,与鹤伊高速鹤岗至苔青段顺接,途经金林区、伊美区、友好区、乌翠区,终于伊绥高速K166+460处。主线全长63.367公里,一级公路连接线3.67公里,批复概算总投资63.64亿元,采用PPP模式建设,计划2026年8月交工通车。
2.4采购内容:对本项目进行伊春东服务区加油站专项设计咨询服务,包含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方案和施工图预算并根据审查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安全专篇,消防专篇,协助采购人办理各项报批手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及时解决和完成设计、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等。
2.4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为G1合同包。
2.5最高询比限价:226,400元人民币。
2.6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对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7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内伊春市。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指标要求。
3.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国内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项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石油天然气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质量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GC2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2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加油站(或油库)的施工图设计工作业绩。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证书。
注:工程技术职称专业包括工业技术工程专业、建设工程专业。
3.4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6)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违反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0日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3日0时00分。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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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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