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广佛项目采购人为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瓷砖 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人、采购实施单位及监督机构
2.1招标人: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2.2招标实施单位: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施工总承包六工区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经理部。
4.采购标的
4.1本次采购标的为 瓷砖。
5.供货地点
中铁隧道局广佛西环六工区项目经理部附近工地。
6.供货周期及期限
供货周期: 15 日历天
供货期限: 2025 年 12 月~ 2026 年 12 月
7.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7.1 每月的25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双方根据甲方(监理或第三方)检验合格及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结算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7.2发票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预付款”除外),双方结算完成后 5 日内,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5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7.3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7.4货款支付:
7.4.1预付款:无预付款
7.3.2货到工地经监理验收合格和第三方检验合格(若有)且结算完成2个月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验收合格总额的60%。
7.3.3同批次(同批次指送货批次)同批次首批货款支付1个月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20%,即累计支付至验收合格货款的80%。
7.3.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验收合格货款的15%,即累计支付验收合格货款的95%;
7.3.5余下5%作为质保金待广佛环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缺陷期满且乙方充分履行完合同义务后的第1个月后由乙方提出返回质量保证金的申请后无息返还。
8.响应报名
8.1响应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开始及截止日期(开始到截至时间不少于三天)
开始日期(含本日): 2025 年 12 月 09 日17:00
截止日期(含本日): 2025 年 12 月 12 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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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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