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CS-2025-014 项目名称:2026-2029年######县小胜镇圩镇及11村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66,********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6-2029年######县小胜镇圩镇及11村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46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清扫服务 2026-2029年######县小胜镇圩镇及11村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66,********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2029年######县小胜镇圩镇及11村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2029年######县小胜镇圩镇及11村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网站及中****网(https://********/)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承诺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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