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阜新分行东院新建箱变供电工程项目(第三次)已批准建设,(请登录)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阜新分行东院新建箱变供电工程项目(第三次)。
招标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1家供应商,实施中国农业银行阜新分行东院机关办公楼(北楼、南楼、食堂)全域电力系统增容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地点:中国农业银行阜新分行东院机关办公楼(北楼、南楼、食堂)。
计划工期:自施工开工之日起45天内施工完毕。
计划投资(招标控制价):30.25万元(不含税)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阜新分行东院新建箱变供电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截止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供应商或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七)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八)供应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天9时00分至17时00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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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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