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12-15 11:00:00
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及6MW样机项目水下工程检测技术服务交通船舶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及6MW样机项目水下工程检测技术服务交通船舶租赁(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交通船舶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上海市临港新区,其所辖的临港海上一期风电场容量为100MW,安装25台4MW风机及1座测风平台,临港海上二期风电场容量为100.8MW,安装28台3.6MW风机及1座测风平台,临港海上6WM样机项目容量为12MW,安装2台6MW风机(样机)。风电场布置于南汇边滩东侧海域的避航区,场址区西侧距离岸线最近处约10km,可利用海域面积约45km²。水深约为7-10米,属浅水区。
招标范围: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及6MW样机项目水下工程检测技术服务作业所需的交通船舶租赁,详见第5章招标需求一览表。
服务期限:船舶进场后约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船舶检验证书和操作人员有效证照.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增值税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相关业绩。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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