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请登录)
3、项目概述:
①产品品类:全省联动产品分为以下三大品类:
包1:伴手礼系列【包含生日礼盒(面条、面线)、年货(坚果、炒货、糖果、烘焙、方便食品等)】;
包2:山珍海味系列(包含山珍干货、海味干货);
包3:基地农产品(包含禽类、水果、冻品、海鲜、菌菇、茶叶等,供应商须为邮政基地农品合作商家)
②供应商数量限制:为避免出现经营单位订货繁琐、结算分散,供应商黏合度低的情况,对引入的2026年伴手礼、山珍海味、基地农产品的全省联动供应商数量设置上限,共计30家,供渠道部、金融部和寄递部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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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 |
伴手礼 |
山珍海味 |
基地产品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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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家) |
10 |
8 |
12 |
30 |
4、招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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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品目号 |
采购内容 |
价格档次(售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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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生日伴手礼 |
50元以下 |
详见第五部分 《技术(服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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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年货伴手礼 |
100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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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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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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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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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1 |
山珍海味 |
100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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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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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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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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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1 |
基地产品 |
100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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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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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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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以上 |
(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招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以上交货地点为各地市邮政/速递分公司。
(3)入围供应商应在保证质量的同时给予最优惠的价格支持。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合同包1、包2仅允许生产商和品牌商参与响应报价,为方便经营,供应商可同其销售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报价,成交后与采购人签署三方合同;合同包3仅允许邮政基地农品合作商家参与响应报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联合体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有注明“复印无效”字眼,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
(4)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1个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任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若供应商是合作社,只需提供法人农保证明或合作社成员农保证明;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声明函;
(7)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无下列情况(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函);
(8)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9)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
(10) 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11) 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1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联合体牵头方须为生产商,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为其指定的销售公司。①若为联合体参与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1-11)”,并提供双方材料。②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该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包项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包项响应,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合同包项响应的,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响应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又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合同包项响应的,相关联合体响应均无效。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④若以联合体参与响应的,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3) 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询比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询比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本授权书);
(15) 其他:若供应商为2025年“福至新春—五节联送”项目合作供应商招商(项目编号:FJYDYW2024024)的入围供应商,则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已妥善履行了上一入围年度的全部承诺。未能提供该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显示其未履行承诺、履行承诺不合格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银行流水或加盖采购人下属各单位公章的相关系统截图或结算发票。)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1日,9:00到12:00,15:00到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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