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共分1包,预算80 万元(含税)左右,采购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运输线路为德州至全国范围内运输工作,货物分为常温、低温及冻品产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四).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采购方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具有全面履约能力,能够提供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开具时间不早于开标时间30天)。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七).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八).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九).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十一).与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第二分公司(含速递)有劳务派遣、劳务承揽业务合作的公司,其报名不予接收。
(十二).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十三).本项目投标方需配备自有车辆(不低于3辆)。单车货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年或投标人以企业名义购买的大额货险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年,保险公司无法赔付时承运商自行承担货物损失。(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十四).供应商投标时需至少提供一辆自有或租赁冷藏车资料。
(十五).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4.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9时至2025年12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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