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四川银
2、项目名称:四川银行攀枝花分行2025-2026年自助银行清机加钞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3、采购人: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
预算总金额及最高限价:含税金额为274.12万元/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辖下66台自助银行指定的自助设备(其中离行式自助设备21台,在行式自助设备45台)以及合同有效范围内新增投入运行的自助设备提供外包服务:自助设备现金清分、自助设备清机加钞、简单的预防性维护、吞没卡移交、故障及报警应急处理、紧急取卡、冠字号号码记录、自助设备工作钥匙和工作密码保管使用、协助甲方查库、清机加钞当日巡查、简单保洁、临时应急业务及武装守护押运等托管服务。(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请登录)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照要求获取询价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针对本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开展现金清分的库房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符合《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等规定,取得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活动。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若被列入采购人禁用供应商名单中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处理。
七、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询价文件自2025年12月9日09:00至2025年12月11日17:00(北京时间)获取。
本项目询价文件费用:人民币200元/份。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5:00(北京时间)。
2、询价时间:2025年12月12日15: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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