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2025-2027年成品烟丝指纹图谱在内在品质一致性评价中的研究及应用科技项目技术服务。
2.招标编号:CS202510200768。
3.项目规模: 55.6万元(含税)。
4.招标内容与范围:(1)优化形成适用于成品烟丝的三维荧光光谱法光谱数据采集样品前处理技术及光谱预处理技术,采集成品烟丝2个典型规格,每个规格不少于110批次样品共计220个光谱数据。(2)采用ATLD因子分解技术结合化学计量学有监督及无监督机器学习算法,基于AI深度学习架构,开展不同规格成品烟丝的内在质量一致性与相似度量化评价模型的搭建、训练,并开展优化与部署等研究,建立相应的三维荧光光谱法内在品质一致性评价模型,并开展实际样品验证,建立模型预测结果达到预期。(3)参与基于化学计量学解决方案研究,研发气相色谱质谱数据的降维及其标准化处理模型,实现对成品烟丝的HS-GC-MS指纹谱图的自动化校正,集成“成品烟丝内在品质一致性智能评价方法”,以满足成品烟丝一致性评价的业务开展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5.服务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福城街道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红河路1号红河卷烟厂。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9.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二、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
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后,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2.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后,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关联关系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其他:提供符合要求的《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和《廉洁诚信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于2025年12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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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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