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集中带量采购项目(第10包-重庆)
二、项目编号:2025-JQ0
三、项目概况:
| 包号/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 1-1 | 副食品集中采购(预包装食品奶类蛋类调料干副饮品类)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8,000,000.00 | 2 | 1甲方每天18时前向乙方下达次日所需副食品清单,乙方每天7时前向甲方指定地点配送当日所需的合格副食品。 2.甲方需求单位遇有临时紧急保障任务时,乙方必须在2小时内将所需副食品配送到位;甲方离开驻地期间,乙方应当提供伴随保障服务。 | 项目固定服务地点共2个,分别为重庆市沙坪坝区1个、渝中区1个,此外其他服务地点根据甲方有关要求保障。 |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16,000,000.00元,壹仟陆佰万元整
采购包1:16,000,000.00元,壹仟陆佰万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16,000,000.00 元,壹仟陆佰万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投标人具备满足承担重庆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提供自有产权证明,租赁场地的需提供租赁合同,且租用合同须提供合同期内任意一笔银行转账凭证和发票,转账时间和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截止至开标日期,租赁合同需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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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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