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3400202500243001001 |
| 标段名称: | 德钦县城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近期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2-16 09: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2-31 09:00 |
| 开标地点: | (请登录)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85681.34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德钦县城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近期建设项目一期的工程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图设计(含工艺、设备、装饰、通信、景观、电力等专项或深化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设备采购安装、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BIM技术应用、智慧工地建设和信息化平台应用等,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发包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本项目位于德钦县叶枝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资质要求: |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燃气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在云南省内的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换发全国统一电子证书的通知》的要求,在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上应有使用用途)(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方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派遣,且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 | 1.拟任项目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2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1人,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1人,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2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1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2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1人,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1人,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4)其他设计人员要求:拟派的项目设计人员中,除项目设计负责人外,设计人员岗位具有建筑设计人员(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道路设计人员(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结构设计人员(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给排水设计人员(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电气设计人员(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暖通设备设计人员(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造价人员(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至少各1名。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5)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满足招标公告附件“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如投标人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3.信誉要求:(1)投标人当前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近三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并于评标当天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 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并于评标当天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https://zlaq.mohurd.gov.cn/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https://rcgz.mohurd.gov.cn/各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4.其他要求:(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人社发{2021}22号),投标人须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2)投标人应对上传所提交的公司证照、资格证书、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申请、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本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2-31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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