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物资为塔里木油田新疆塔科深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用料,共2项物资,数量8200吨。项目所在地为新疆塔科深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库尔勒市大二线化学助剂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2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
序号 |
标 包 |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招标 数量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
备注 |
|
1 |
甲酸钾 固体 |
吨 |
8000 |
详见附件:Q/YJGS-HX-076-2025 |
||
|
2 |
甲酸钠 |
吨 |
200 |
详见附件:Q/YJGS-HX-075-2025 |
特别提示:招标范围表中的数量为预测暂定量,具体执行数量以合同履行期限内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2.3交货期:以合同履行期限内买卖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2.4交货地点:塔里木油田新疆塔科深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库尔勒市大二线化学助剂厂库房。
2.5补充质量技术要求:按照SY/T 7329-2016油田化学剂中有机氯含量测定方法(详见附件)检A检测有机氯含量,且含量≤50pp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库中的有效供应商。
3.1.3代理商(含经销商)投标须取得生产制造商有效授权。同一生产制造商不得同时委托2家及以上代理商(含经销商)参加投标;生产制造商与其产品代理商(含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检测报告要求:
3.2.1 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项目产品甲酸钾符合Q/YJGS-HX-076-2025标准和甲酸钠符合Q/YJGS-HX-075-2025标准要求的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合格检测报告,如无法提供加盖CMA或CNAS认证印章的检验报告,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取得CMA或CNAS认证证书影印件。
3.2.2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本项目采购产品甲酸钾和甲酸钠有机氯检测合格报告(需按照SY/T 7329-2016油田化学剂中有机氯含量测定方法A检验,含量≤50ppm)。
资料提供:检测报告影印件。
3.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合法拥有或行使对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招标人不承担责任,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8日22时00分至2025年12月15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