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无线网室内分布系统工程施工服务项目,采购预估金额为2260万元(不含税)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无线网室内分布系统工程施工服务项目所需的施工服务,主要包括①传统室分施工:传统无源室内分布系统(包含DAS平层、小区射灯及光分布等方式)的信源安装、天馈系统布放、系统开通调试、验收测试等内容;②有源室分施工:新型室内分布(PRRU方式、移频MIMO、皮基站、小站方式等)系统设备、线缆布放、系统开通调试、验收测试等内容。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2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 本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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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中标区域 |
中标人数量 |
中标金额(不含税,万元) |
实施地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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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家庄 |
1 |
525 |
长安区、裕华区、藁城区、栾城区、新华区、桥西区、井陉县(含矿区)、高邑县、行唐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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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15 |
开发区、桥东区、深泽县、无极县、新乐县、灵寿县、正定县、平山县、赞皇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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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15 |
西环区、鹿泉区、辛集市、晋州市、赵县、元氏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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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廊坊 |
1 |
360 |
廊坊全部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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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邯郸 |
1 |
270 |
邯郸全部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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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衡水 |
1 |
260 |
衡水全部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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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沧州 |
1 |
160 |
运河区(含高新区)、青县、黄骅市(含渤海新区)、海兴县、孟村回族自治县、盐山县、沧县、南皮县、东光县、吴桥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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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邢台 |
1 |
155 |
临城县、临西县、隆尧县、南宫市、南和区、宁晋县、清河县、任泽区、威县、信都区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2 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任一分项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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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价类别 |
折扣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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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传统室分施工工日(含协调)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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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源室分施工工日(含协调) |
17% |
注1:本次报价为建筑安装工程量总工日(表三甲)的取费折扣,施工(含协调)最终工日=总工日*投标折扣,室内分布系统施工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表二)-甲供材料费。最终施工费用为结算审计后的金额,安全生产费及规费按照国家规定全额记取并支付。
注2:定额根据工信部通信【2016】451 号文《关于印发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及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的通知》、中国电信【2017】107 号文《关于实施新版信息通信建设工程定额的通知》及中电信冀[2019]142 号《关于下发规范河北公司无线网概预算取费及相关原则的通知》执行,若国家相关定额发生变化,则根据变化情况等比例调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国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投标人依照国家制度取得的不低于上述要求的资质视为有效。
2.1.4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1.5 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具备的室内分布施工实施经验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
2.1.6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本条所涉及人员不得重复,不得兼职,否则涉及人员视为无效):
(1)应配备以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1)项目负责人1名,至少具备①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专业)注册证书;②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备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室内分布系统施工服务的实施经验。
2)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室内分布系统施工服务的实施经验。
3)专职安全员1名,至少具备①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②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专职安全员承担室内分布系统施工服务的实施经验。
4)质检员1名,具备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质检员承担室内分布系统施工服务的实施经验。
5)资料员1名,具备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资料员承担室内分布系统施工服务的实施经验。
(2)施工队伍要求:为本项目配置至少4队施工队伍,各施工队伍人数应不少于5人,且每个队伍中应至少具备1名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1名低压电工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1名专职安全员(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2.1.7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至少配备4辆车辆(轿车或运输货车(不含面包车))。
2.1.8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为本项目所有配备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期限不得低于工程服务期限,意外伤害险保额不得低于150万元/人,若未按照规定办理,风险部分投标人自行承担;若逾期未办理妥当,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1.9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本项目标的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近两年(自2024年1月5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1)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9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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