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中国电信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已投产数据中心1和数据中心A一、二层,共计投产IT机架3023架,已引入市电4路10MVA外线。由于智算业务发展,亟需启动数据中心A三、四层。目前大数据产业园周边变电站已不具备10kV外线引入条件,电力局明确要求自建110kV变电站解决供电。根据测算,中国电信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项目终期IT机架合计约1.26万架,总负荷112MVA,达产时间为2031年,需建设1容量为126MVA的110kV变电站。110kV变电站的供电方案和外线路路由已收到兰州新区供电局的相关批复(兰州供电经所[2024]88号),中国电信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110kV变电站外市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立项审批,具备相关建设条件。
1.1.1 责任及要求:本期项目共包含设计、施工、施工材料三部分;
a、设计部分(160.3100万元,含税,税率6%):包括110kV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及相关电力杆塔、电力管道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相关的深化设计、概算编制(如有)、图纸审查以及所有设计的后续服务(包括配合发包人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如有)、通过施工图审查,提供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技术支持及驻场服务(每月驻场不少于28天,驻场期间根据施工进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设计变更、工艺配合及补充图纸服务)以及竣工图编制及验收配合服务等内容。
b、施工部分(3303.9800万元,含税,税率9%):包括建设安装1回330kV学苑变至110kV电信专用变的110kV线路(含电力杆塔、110kV电力管道、架空金属导线和OPGW、普通通信光缆和110kV电力电缆、金具等),新建安装1回110kV巴家坡开关站至110kV电信专用变得110kV线路(含电力杆塔、110kV电力管道、架空金属导线和OPGW、普通通信光缆和110kV电力电缆、金具等)。合计长度约11.88公里,其中入地电缆埋管4.87公里,其中包括0.2公里整片换填垫层法工艺电缆管道(对电缆管线下层全部使用水泥土换填,提高承载)。规格为4根(MPP管φ200-8)+1根(MPP管φ100-8),配套新建71座电缆井,规格为:23座1.8米*3.03米*1.9米电缆井、39座1.8米*2.7米*1.9米电缆井、9座1.5米*10米*2.3米电缆井,架空线路7.01公里,规格为3根JL3/G1A-400/35-48/7圆线同心绞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1根OPGW光缆及1×19-11.5-1270-B型钢绞接地线),配套新建杆塔58基,敷设110kV电缆YJLW03-64/110kV-1*630长度为17.85公里,敷设1根24芯的普通非金属阻燃光缆长度为6.5公里。配套安装110kV户外电缆中间头(630mm²)27只、110kV户外电缆终端 GIS终端630mm²12只、110kV户外电缆终端头630mm²(复合套管)30只、直接接地箱16台、接地保护箱9台、交叉互联箱8套、氧化锌避雷器10套。。
C、施工材料部分(1439.6800万元,含税,税率9%):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不包含招标人集采的材料(设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主要材料采购前需按照国有企业采购规范报采购资料及材料小样由招标人书面确认,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包括采购ZC-YJLW03-64/110kV-1*630电力电缆17850米、110kV户外电缆中间头(630mm²)27只,110kV户外电缆终端头(GIS终端630mm²)12只,110kV户外电缆终端头(复合套管 630mm²)30只,直接接地箱16套、接地保护箱9套、交叉互联箱8套、氧化锌避雷器10组等。
……
1.2 计划工期(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完成国网公司学苑变330站至电信变施工并通电投产;2026年12月完成国网公司巴家坡开关站至电信变线路施工并通电投产。
1.3 承包方式:EPC总承包:包工、包料(招标人集采部分除外)、包设计、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检验、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和编制竣工图。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151.235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施工部分(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031.1743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施工部分(材料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320.8073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4 设计资质要求:
2.4.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电力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含丙级);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和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含丙级);
(4)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 号)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负责设计的一方提供,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投标人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影响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
2.4.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通信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3)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4)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 号)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负责设计的一方提供,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投标人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影响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
2.5 施工资质:
2.5.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合法有效资质之一:
(1)具备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负责施工的一方提供,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投标人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影响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
2.6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三级及以上)。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负责施工的一方提供,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4〕44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7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负责施工的一方提供。
2.8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8.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负责施工的一方提供)。
2.8.2为本项目配备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机电工程专业)。
(2)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
2.8.3为本项目配备施工负责人1名: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同时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负责施工的一方提供)。
2.8.4为本项目配备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负责施工的一方提供)。
人员证明材料:
(1)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证书所载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本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任意连续三个月能体现人员姓名的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扫描件(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盖章电子版)为准。
(2)一人多证仅计一人,同一组施工队伍内部、不同施工队伍之间人员均不得复用。
2.9 投标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1人、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负责施工的一方提供)。
人员证明材料:
(1)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证书所载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本单位或与本单位相关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本单位相关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包含:投标人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的有效的合同及第三方劳务公司与该人员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任意连续三个月能体现人员姓名的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扫描件(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盖章电子版)为准。
(2)一人多证仅计一人,同一组施工队伍内部、不同施工队伍之间人员均不得复用。
2.10投标人提供所投标产品(YJLW03-64/110kV-1*630电力电缆)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投标人提供对所投产品(YJLW03-64/110kV-1*630电力电缆)供货来源真实性的承诺函。
证明材料:须提供承诺函扫描件。
2.1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2.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1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1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招标人一旦发现中标人将承包项目违法分包或转包他人,合同签订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合同签订后则终止合同。
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函。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
2.15 其他要求:
2.15.1不得存在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2月31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12月31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12月31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2023年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8)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0)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1)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投标文件、标书特征码对比结果,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②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③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④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⑤投标人联系人、电话一致:
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3)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证明材料:须提供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9日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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