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区2026年注气设备、设施代运行项目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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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工区2026年注气设备、设施代运行项目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6768.70万元(含税 税率13%);招标人为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是: 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新疆注氮队承担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2026年注气(氮气)设备租赁及劳务服务项目,新疆工区项目部自有的注气设备及人员不足,无法完全满足业主方的生产需求,需要分包。根据生产需要,拟选2家单位中标,工作量按比例分配(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承担不低于60%工作量,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承担不超过40%工作量)。采用公开招标,由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框架合同,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据实结算,预计费用5990万元(不含13%增值税)
2.2 标的物:注气设备、设施待运行项目。
2.3 服务期限:一年。
2.4 服务地点:西北工区。
三、资格要求
新疆工区2026年注气设备、设施代运行项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复印件证明,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投标人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不良状况,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内部报表)完整版(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3)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处于投标禁入期。(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5)近三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或其它违法行为。(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油田工程服务分公司有关规定,无公司员工参与投标人的投资经营活动。(7)未被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油田工程服务分公司列入“黑名单”。(2-7)项须提供承诺书。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须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3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12月09日 10:00:00至2025年12月14日 10:0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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