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建设地点: 海沧区新阳工业区翁角路与海新路交叉口东南侧 ;
2.2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188819.38㎡,总建筑面积301197.91㎡,其中:地下建筑面积面6737.78㎡,地上建筑面积约294440.12㎡,其中生产厂房258620.93㎡,展示中心3901.42㎡,孵化器及宿舍28921.26㎡,生产配套(能源站、水泵房)3016.52㎡。地下室一层,B1#厂房10层,B2#厂房7层,B3#厂房4层,C1#厂房10层,C2#厂房7层,C3#厂房4层,D1#厂房2层(单跨跨度36米,地上建筑面积41983.12㎡),E1#3层,F1~3#厂房5层,G系列厂房4层,P1#13层,P2#15层,K1#1层/-1层,H1#2层,H2#1层,H3#1层。项目总投资额约12000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105000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批复文件中的内容填写);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火炬海沧308科技园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包括且不限于:
1)勘察: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含基坑支护设计)、基坑监测以及设计(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及相关工作;考虑周边环境影响,进行项目安全专项设计,做好基坑方案的安全评估,根据周边环境、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科学确定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并取得有关单位的审批。为完成本项目估算、概算批复建筑安装工程费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勘察工作;
2)设计:方案设计及优化(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含室内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为完成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设计工作。
3)施工:本招标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总体工程的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①土建工程:现有构筑物及管线拆除工程、现有场地的土地平整、临时围墙、土石方工程(包含基础部分的土方开挖、外运及红线范围内的土方回填)、基坑支护工程、排水降水工程、桩基工程、地下室(含标识工程)及上部主体工程、外墙面装饰(涂料、干挂、幕墙工程)等;
②精装修工程:展示中心包含但不限于展厅、会议室、接待室、卫生间、电梯厅、报告厅、储物间、备用间、茶水区、办公室、茶室、包间、食堂、档口、后厨、展陈、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弱电、软装家具、多媒体内容、多媒体设备装修到位;P1#P2#园区食堂包含但不限于电梯厅、就餐区、档口、后厨、卫生间、消防楼梯、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弱电、软装家具装修到位;P1#公寓包含但不限于电梯厅、走道、活动室、卫生间、宿舍室内、宿舍卫生间、消防楼梯、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弱电、软装家具装修到位;P2#孵化器包含但不限于大厅、电梯厅、卫生间、垃圾房、走道、活动室、室内共享区(洽谈室、共享会议室、沙龙书吧)、办公室、茶水间、消防楼梯、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弱电、软装家具装修到位。
③室外土建工程:室外道路、景观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围墙工程、标识标牌、园区遗址改造及雕塑等;
④红线外配套工程:红线外景观工程、红线道路工程;
⑤安装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抗震支架、人防安装工程、柴油发电机、弱电工程等;
⑥智能化工程:智能化机房建设、智能化专网系统、智能化布线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出入口门禁及通道闸系统、访客可视对讲系统(含人脸识别)、停车库(场)管理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信息发布引导系统、智能水电表系统、智能化综合管网、UPS供配电系统、会议系统、消控室机房工程、数据机房工程、三网工程、能耗计量工程、设备检测工程等;
⑦ 室外安装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及构筑物等配套设施、夜景工程、景观配套安装等;
⑧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工程:临时供电供水工程(含箱变)、开户及装表等;
⑨供电工程:电力工程、分层分户计量、变配电室(含园区高压电缆)、电能质量检测等;整体施工并通过国网电力公司验收备案;
⑩供水工程:给水工程、分层分户计量;
?电梯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机房 及轿厢配套空调、轿厢装修等;
?能源站工程:能源站内设备及相应配套设施(含管网、阀门、自控及计量设施等)
?存量厂房、综合管线及配套设施设备的拆改:拆改过程中确保拟保留存量厂房所需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能源等正常供给等工程的施工。
具体详见发包人发布的模拟清单。
4)运营:包含但不限于1.项目招商运营指导书;2.品牌服务;3.产业招商;4.政府对接;5.创新资源导入;6.产品定制服务;7.项目建设协调管理服务;8.客户服务;9.招商运营服务;10.综合管理等专项服务。具体以《运营合同》约定要求为准
5)物业:包含但不限于物业管理、安保维护、保洁维护、维修服务、电梯等基础特种设备维保、食堂管理、人力资源服务等内容,具体以《物业合同》约定要求为准(按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编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1、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部分最高投标限价:87807.0011万元(模拟清单预算价:95743.9882万元)。具体为: (1)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85713.8367万元(其中建安费暂定金额55.0181万元)。 (2)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604.5955万元,计算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488.5689万元。(含岩土工程勘察费和岩土工程设计费) ①、本项目勘察费结算费用以实际完成工作量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并按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文件《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要求下浮40%计取勘察费,且不超过本项目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金额。 2、运营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1)运营服务费:2500万元; (2)招商运营奖励费:销售时超过标准售价的部分为货值增值部分,货值增值部分的5%计取; (3)销售及租赁招商代理费:销售招商代理费:按销售金额的2%计取;租赁招商代理费:按出租物业首期完整月租金的2倍计取。 3、物业部分最高投标限价: 办公楼:5.0 元/平方米·月; 厂房:3.5 元/平方米·月; 公寓:3.5/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8.0 元/平方米·月; 露天机动车停车位: 95 元/月·个; 车库车位: 95 元/月·个; 独立车库: / 元/月·个; 以上标准【不包含】日常专项维修资金:0.5元/平方米·月及公共水电公摊费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 施工总工期920日历日(从取得施工许可证到整个项目竣备) 2.运营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满5年 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期 / 年(从竣备交付到业委会成立签订正式物业委托合同)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①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30天内完成勘察、设计方案、工规、设计图纸及图纸审查,办理施工许可;②本项目展示中心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竣备交付;③本项目F区需在2026年10月1日前竣备交付;
2.6标段划分(如有):/ ;
2.7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查合格;
(2)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规范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4)运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招标人考核合格标准 ;
2.8 建造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 设计资质要求: 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资质类别、等级),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设计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招标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
(2) 施工资质要求: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类别、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本招标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按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规定执行(资质类别、等级),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勘察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勘察资质)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等)。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等)。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注册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有):1 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等)。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5(具体数量应不少于招标项目要求的资质类别数量)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施工任务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个 (不多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不多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 投标人不得将主体工程或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3.12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3 其他资格要求:(1)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独立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负责运营任务一方)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运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是承担运营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3)独立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负责物业任务一方)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物业管理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是承担物业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4.3 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9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01-09 09:00:00……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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