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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污泥处置中心布袋除尘器飞灰处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8 收藏项目
1、项目编号:QZJL

2、项目名称:晋江市污泥处置中心布袋除尘器飞灰处置项目(二次)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投标人须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发核准经营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类别应包含HW18大类的772-005-18小类,需提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页,且体现HW18类危废处置工艺为填埋内容。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车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6类1项)】,须提供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不具备,本项目运输部分允许分包给1家具备该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外运,投标人须提供运输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运输合作协议复印件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响应部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5日17时30分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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