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赣瑞
项目名称:出入境办证服务窗口及信访接待窗口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84660.35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吉购2025F000168052 | 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_其他公用运转支出 | 1 | 项 | 984660.35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备注: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用再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将在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对提供虚假承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属性:工程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工程承建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由工程承建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响应无效。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证书查询截图。(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0日 00:00 至 2025年12月13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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