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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局集团公司大连工程建设指挥部沈大高速线高铁地震预警监测系统新建工程(地震预警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含信息类信创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大连工程建设指挥部沈大高速线高铁地震预警监测系统新建工程(地震预警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含信息类信创设备购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沈大高速线高铁地震预警监测系统新建工程:沈大高速线高铁地震预警监测系统新建工程及配套的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房建等相关工程。

该项目总投资为5965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京沈客专辽宁公司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工期6个月。

2.2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地震预警监测系统设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物资(铁路局集团公司中心系统、具备地震监测功能的监控单元、具备信号触发功能的监控单元、具备地震监测功能和牵变触发功能的监控单元)须具有由通过 CMA 认证和 CNAS 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项目供货业绩(应附供货合同影印件及相对应的供货发票影印件)。

4.铁路局集团公司中心系统、具备信号触发功能的监控单元允许外购。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4)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物资(设备)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投标人可为代理商时,一个生产厂(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8:00时起至2025年12月13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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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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