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某单位家属院标准化装修项目
2.项目编号:202
3.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4.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某单位家属院标准化装修项目预算价:155500.12(元)
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的签字和盖章。(四)拒绝列入政府和军队取消投标资格记录及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五)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7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7日内在以上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六)近半年有良好的纳税及社保证明。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七)投标人不得为“三资”企业或具有外商(含港、澳、台)投资背景,无管理不良记录。(八)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的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方式(一)申领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日历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