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多功能吹扫一体车、清扫车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多功能吹扫一体车、清扫车采购
2、项目地点:烟台蓬莱国际机场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供货(安装、调试)期:
标段1:合同签订180天之内完成供货。
标段2:合同签订后90天之内送货上门。
5、招标范围:完成各标段采购范围内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其他伴随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制造、工厂检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装卸、开箱检验、安装、调试、配合联合调试(测试)、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如需)、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验收及移交、质保期服务等一系列服务直至完全交接给最终用户的全部工作,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6、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可兼投兼中,标段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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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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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 |
多功能吹扫一体车 |
2辆 |
7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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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 |
清扫车 |
1辆 |
19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可为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则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同一标段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制造商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与所投产品同品牌同类型的供货业绩;(注:①须提供投标人本单位签订的符合要求的合同。②须提供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主要内容页等关键页。合同需体现设备品牌、型号,若合同内容无法体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须提供对应合同的发票(或者对公转账记录)复印件或扫描件)。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度(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以下列网站查询结果为准:(1)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00至2025年12月15日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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