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标编号:JXTC2
3.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
4. 招标人地址:抚州市
5.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预估金额:电梯采购、安装100万元人民币,电梯回收不低于0.5万元/台。
7. 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国工商银行抚州分行办公楼电梯采购项目其中包含两部电梯的采购及安装。
8. 招标说明:本次招标程序如下:对投标人的商务部分、技术和服务部分和价格进行评审,并综合打分,按照得分顺序确定最终的入围供应商。
9.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 在最近三年内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
(4) 投标人须如实提供工商银行离职人员任职情况,承诺该事项对参与本次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
(5) 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 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本次公开招标,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提供服务。否则,同意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重大影响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 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情况;
(10) 投标人如为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须满足以下①许可;投标人如为非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须满足以下②许可且其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还须满足以下①许可: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B级及以上许可且具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按电梯类型确定);所提供证书不能体现电梯制造许可等级的,须同时提供能够体现电梯制造许可等级的型式试验报告,制造商是电梯型式试验报告中制造单位。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许可且具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按电梯类型确定);所提供证书不能体现电梯安装、维修许可等级的,须同时提供能够体现电梯制安装、维修许可等级的型式试验报告。许可参数级别判定标准如下,A1:额定速度>6.0m/s;A2:2.5m/s<额定速度≤6.0m/s;B:额定速度≤2.5m/s。
(11) 投标人须对下列事项进行承诺(需提供承诺函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承诺函将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11.1若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经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发现,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招标人将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
11.2投标人中标后不按投标报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不予退还投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若有),并列入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
11.3投标人中标后,在与招标人业务合作过程中严禁参与虚列支出套取费用活动。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列入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10.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4日……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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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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