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西塞山区某部食材配送及食堂服务2026年度、2027年度),详见采购要求。
(二)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89299.6元(2026年度344649.8元、2027年度344649.8元),此报价为两年的预算额,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供应商报价需包含采购全部内容。
(三)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项目服务期2年,采用“1+1”模式,每年签订一次,期限12个月,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一次履约考评,第1年前三季度考评优秀,满意度均达85%以上,可续签1次合同;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核满意度低于70%的供应商,将终止供货合同。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具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因业务质量问题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处理。投标人应自行出具本款承诺书,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和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
五、领取时间: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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