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值班室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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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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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某单位值班室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
批 |
1 |
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14.4909万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福建省福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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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税费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报价总价最高限价为14.4909万元,供应商报价总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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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最高限价:14.4909万元;
3.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报价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供应商需提供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承诺函。
(九)凡在本项目前期承担过设计咨询、方案编制、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至 2025年12月15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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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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