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内容: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家具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
试
(2)交付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狮院村7、8组,东林社区1组机器人产
业基地。
★(3)最高限价:限价:人民币300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应是投标办公家具设施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3.3 投标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交投标企业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等;投标人为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报表;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记录和开标前半年内最近一次增值税纳税记录; 3.5 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6 不得存在以下情况,提供近期查询截图:
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 本项目投标人不得是 “三无”投标人(“三无”投标人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等无生产加工能力的“空壳”供应商)。
无实缴注册资本: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需包含实缴资本页,否则无效),网址:https://www.gsxt.gov.cn/corp-query-hom epage.html,或银行入账回单(转账记录备注投资或实缴),或第三方出具的验资报告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参保人员信息: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生产经营场所:须提供本项目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生产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
3.8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备选方案;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10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 年12 月8 日至2025 年12 月15 日16 时(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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