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那曲市分公司综合整修项目
1.2 采购内容:该项目需对申扎县、嘉黎县等10 个乡镇网点进行维修改造,需采购项目的施工任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涉及的拆除、安装、装饰装修、店招等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3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该项目不设置标底,但设置最高总价限价(控制价),该项目最高总价限价(控制价)(含税)为 799765.28 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总价限价(控制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该项目的具体内容及要求等详公开询比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该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2 该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房屋装修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在藏备案证明。
2.3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能够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裁判文书、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征信平台无可能体现履约能力等问题影响项目执行的诉讼,被执行及其他不良信息记录;近三年承接过的项目无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及欠薪信访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被“信
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各级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4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6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7 供应商未被中国邮政企业列入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准入限制范围,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自动丧失中标(成交)资格及签约资格。
三、获取公开询比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5 年12 月09 日至2025 年12 月15日,每日上午9:30 至下午18:30,……报名获取公开询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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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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