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薛家湾供电公司2025年12月第一批服务框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薛家湾供电公司2025年12月第一批服务框架公开招标
2.2本次招标内容:
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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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框架协议期限 |
框架入围家数 |
单价最高限价(元/辆/年) |
单价合计最高限价(元/辆/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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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2027年生产服务和工程项目车辆租赁服务 |
详见附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2家 |
详见附表 |
90000 |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的个数满足开标条件且有效投标文件的个数>框架入围家数即可启动后续程序。
2、框架期限内预估金额:1350000元。框架期限内预估金额是招标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供应商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协议期限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3.框架入围分配原则:原则上按照项目估算金额平均分配,根据服务质量项目单位有权进行分配比例动态调整,框架入围单位严重违约时,项目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1标段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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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元/辆/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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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皮卡车 |
四驱 |
辆 |
1 |
45000 |
使用时间不满一年,按具体使用时间据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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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越野车 |
四驱 |
辆 |
1 |
45000 |
使用时间不满一年,按具体使用时间据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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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合计最高限价: |
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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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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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框架协议期限 |
框架入围家数 |
服务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
服务费用综合单价合计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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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6-2027年车辆驾驶业务外委服务 |
详见附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1 |
详见附表 |
13750.00 |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的个数满足开标条件且有效投标文件的个数>框架入围家数即可启动后续程序。
2、框架期限内预估金额:3300000元。框架期限内预估金额是招标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供应商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协议期限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3.框架入围分配原则:本标段不涉及
2标段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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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辆/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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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时性小型车辆驾驶业务 |
6000 |
含驾驶员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贴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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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临时性中、大型和特种车辆驾驶业务 |
7750 |
含驾驶员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贴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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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用综合单价合计最高限价:137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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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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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框架入围家数 |
框架协议期限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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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6-2027年车辆维修服务框架-薛家湾、大路地区 |
详见附表 |
6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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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6-2027年车辆维修服务框架-沙圪堵地区 |
详见附表 |
2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100% |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的个数满足开标条件且有效投标文件的个数>框架入围家数即可启动后续程序。
2、报价说明:①本次招标实行包干率的报价方式:投标人只能提报一个折扣比例,如提报多个不同折扣比例,则视为多个报价,否决其响应。折扣比例作为价格分计算的依据。
②折扣比例报价方式的说明:投标人通过自行测算,并考虑完成项目目标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参照预估金额进行包干率报价。包干率为0~100%之间的百分数(保留2位小数,如92.88%)。如下浮5%,则报价为95%。
3、框架期限内预估金额:3标段:11000000元,4标段:2000000元。框架期限内预估金额是招标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供应商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协议期限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4.框架入围分配原则:3、4标段:原则上按照项目估算金额平均分配,根据服务质量项目单位有权进行分配比例动态调整,框架入围单位严重违约时,项目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5.限中规则:3标段、4标段限中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
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2专用资格要求:
1标段:投标人须在其所辖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提供备案证明)。
2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4标段:投标人应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完成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备案经营范围应包括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同时具备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5日下午17:00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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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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