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葛洲坝二号船闸浮式系船柱状态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5.9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5.9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建设内容:(1)建设葛洲坝二号船闸浮式系船柱状态监测系统(16套系船柱),包括16套应变监测及处理装置、16套磁感应供电装置、1套无线通信系统、1套控管中心/分控中心监控软件等;(2)16套浮式系船柱及其运行导槽的结构局部施工及设备安装;(3)浮式系船柱力学模型的建模及修正。(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机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4)拟派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5)拟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2025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复印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其分公司。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8日 至 2025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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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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