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内泊位管理员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路内泊位管理员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为 HNZY2025-FW-097,采购人为长沙静态交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名称:路内泊位管理员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1.2.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长沙市路内泊位管理员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采购,具体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路内泊位车辆停放引导、车辆信息录入及开单、收费及政策宣传、现场设施设备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人员工资发放、劳动风险及纠纷、现场管理、人员工作安排管理、现场事务性工作对接处理等劳务外包工作。本次采购拟启动234个泊位管理员劳务外包服务,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标段一:采购拟启动113个泊位管理员劳务外包服务,实际用工人数在113人以下时则按实结算,超出113人按113人结算。标段二:采购拟启动121个泊位管理员劳务外包服务,实际用工人数在121人以下时则按实结算,超出121人按121人结算。实际用工人数以采购人确认的在岗人数为准,最终结算金额根据采购人确认的实际在岗人数、考核结果及合同约定标准据实结算;若实际在岗人数超过234人,超出部分不予纳入结算,仍按234人标准执行(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1.2.3 招标范围:
标段一:本标段主要服务范围涉及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共计11个片区、164条路段、13167个泊位,拟配置劳务外包人员113人,含税采购预算667.08万元;负责对采购人运营的长沙市路内泊位提供劳务外包服务,泊位管理员主要工作有引导车主规范停车、及时采集停车订单、督促车主缴费、追缴欠费订单等。人员外包服务需根据采购人运营需求分批次推进,具体实施计划由采购人提出,中标人应配合完成各批次人员的上岗培训等交接。(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标段二:本标段主要服务范围涉及湘江新区、芙蓉区,共计7个片区、183条路段、12828个泊位,拟配置劳务外包人员121人,含税采购预算714.31万元;负责对采购人运营的长沙市路内泊位提供劳务外包服务,泊位管理员主要工作有引导车主规范停车、及时采集停车订单、督促车主缴费、追缴欠费订单等。人员外包服务需根据采购人运营需求分批次推进,具体实施计划由采购人提出,中标人应配合完成各批次人员的上岗培训等交接。(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1.2.4标段划分:2个标段;
1.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2.6项目控制价:项目总预算含税:1381.39万元(标段一:含税采购预算667.08万元,标段二:含税采购预算714.31万元)。其中,固定工资、全勤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防寒防暑补贴、交通补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为不可竞争报价,服务费为可竞争报价。
2.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近半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应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和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4 供应商应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5供应商需拟派2名有5年以上相关行业经验的项目管理人员,并提供有效管理人员劳工合同和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注: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需提供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需明确工作岗位为劳务服务项目管理人员,以及具体的工作起止时间,以证明5年的行业工作经验或提供二级及以上(含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
2.6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
2.7入围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入围业绩; □拟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项入围业绩;具体要求:
标段一:供应商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30万元/年的劳务外包业绩;
注:类似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和单项合同期内任意一个月劳务外包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如果不能体现单项合同的金额,可以提供单项合同期内金额不少于330万元/年的发票);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否则不予认定。
标段二:供应商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50万元/年的劳务外包业绩;
注:类似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和单项合同期内任意一个月劳务外包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如果不能体现单项合同的金额,可以提供单项合同期内金额不少于350万元/年的发票);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否则不予认定;
2.8信誉要求:
2.8.1 供应商未被列入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的u201C失信被执行人名单u201D;
2.8.2 供应商未被列入u201C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u201D(www.gsxt.gov.cn)的u201C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u201D供应商须分别提供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和u201C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u201D(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8.3 未被行政或行业相关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承接业务: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行政或行业相关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承接业务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同时提供u201C判决文书网u201D搜索供应商全称的截图;
2.8.4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8.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9其他要求(包括但不限如下):本项目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二个标段投标,但同一供应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供应商在二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则须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依次轮候。
3.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12 月8 日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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