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咨询服务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并行采购。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咨询服务项目。
2.采购背景:为提升区分公司“十五五”规划编制质量,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指导作用,需采购委托第三方编制区分公司“十五五”规划。
3.项目规模:项目预算为25万元,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起一年。
4.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份额100%。
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23万元,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且本项目不接受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参与响应;
3.响应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
4.响应人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响应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6.响应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7.响应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8.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响应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分包的响应;
11.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12.与需求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磋商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磋商项目的响应;……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9日09:00至2025年12月1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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