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编号:HN-L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污水站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98350.00元
最高限价:698350.00元
序号项目名称包预算价(元)包最高限价(元)
1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污水站升级改造项目698350.00698350.00
5.采购需求
5.1采购范围及内容:采购项目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2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5.3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项目竣工后,合格且达到验收标准,满足排放要求、监督监察各项要求且满足国家及相关部门要求达到的环评批复污水排放标准。
5.5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证书扫描件和无在建承诺书,并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3.1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12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份。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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