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热电离质谱仪维修(第二次)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本次采购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合同签订主体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夹江基地)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采购项目概况:热电离质谱仪维修。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热电离质谱仪维修服务1项,对热电离质谱仪中的进样模块、检测模块等进行故障排查,确定故障后对相应部件进行维修或更换。维修完成后,热电离质谱仪可正常启动,并测量样品,同时达到“5技术要求”中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技术规格书》。
2.2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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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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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热电离质谱仪维修 |
样品信号异常;转盘支架松动;法拉第杯卡顿;接触组件故障;仪器的信号调节校正;仪器维修后的信号调节所必须的标准物质提供 |
1个月 |
四川夹江县 |
2.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的证明: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至少1年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4)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与本次采购类似的热电离质谱仪维修服务项目业绩或热电离质谱仪的供货业绩。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或供货清单)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除合同形式外,也可为协议或任务书等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文件。
(5)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供应商的承诺书;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供应商的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6)人员要求:/。
(7)其它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热电离质谱仪的生产制造商的授权,提供授权证明文件;本项目不接受集成商应答。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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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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