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服务主承销商选聘 已由 邵阳市国资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关于同意市城投公司申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邵国资复[202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服务主承销商选聘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本次非公开公司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以实际申报和获批数额为准),发行期限不超过7年期(具体以实际申报和获批数额为准),承销费率不超过0.07%/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经营许可: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证券期货业务范围包含证券承销与保荐,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分类结果:2022-2024年,中国证监会对供应商的分类结果均须为BB类及以上,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或证明资料;
(3)无通报或处罚:近三年以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公司及其分管债券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记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分管债券业务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收到过银保监会、证监会等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未处于有关监管机构责令整改、取消或暂停业务的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以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债券类业务重大违法记录;
(5)无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
3.1.2财务要求: /
3.1.3业绩要求: /
3.1.4信誉要求: /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其他要求:请各机构报价时严控成本,合理计算承销成本,认真执行证券业协会《自律规则适用意见第2号——关于<公司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约束指引>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12 月8日起至2025年 12 月 18日 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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