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泉惠石化工业区热电联产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2.2 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2×65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
(2)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
2.3 招标范围
泉惠石化工业区热电联产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本次招标工作范围包括满足二期工程电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不含厂外供热管网、配套煤码头设计、取排水工程等)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绿化、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职业健康、节能、防雷、抗震、防台、防洪、防汛、照明、边坡防护治理等的初步设计阶段所有工作。
本次招标工作内容包括初步勘察、试桩工程、初步设计、专题设计、项目投资概算、经济效益分析、项目EPC工程招标工作(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编写);委托第三方对二期工程初步设计、试桩大纲和试桩报告的评审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4 服务期限
泉惠石化工业区热电联产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2 资格能力要求: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设总)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承担过1个已投产运行的6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工程的项目经理(设总)的合同业绩;
证明材料(附在投标文件中):由社保中心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在本单位任职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业绩合同关键页(必须包含封面、签字页、工程规模、委托范围等,须能体现拟派项目经理(设总)姓名,如合同无法体现还须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拟派项目经理(设总)姓名)或业主单位出具的经业主单位盖章的已投产运行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3 业绩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产运行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已投产运行的2×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证明材料(附在投标文件中):相关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必须包含封面、签字页、工程规模、委托范围等)复印件,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单位出具的经业主单位盖章的已投产运行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数以满足上述要求的合同数为准。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9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5日17时00分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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