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邕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辆灭火装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南宁邕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HC(ZB
项目名称:南宁邕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辆灭火装置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为招标人提供发动机舱、高压舱、动力电池舱、动力电池箱体自动灭火装置,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4个标段。本项目允许同一投标人参与所有标段投标,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所投分标,同一投标人可以成为其中4个标段的中标人,分标的评审顺序为A-B-C-D。
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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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标 |
采购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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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后舱、高压舱灭火装置 |
提供产品图介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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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动力电池箱体内火灾抑制装置(气体形式) |
提供产品图介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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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动力电池箱体外火灾抑制装置(干粉形式) |
提供产品图介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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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金旅XML6125JHEVA5CN2车型动力电池箱火灾抑制装置 |
提供产品图介说明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控制价:
共计人民币:肆佰叁拾玖万柒仟玖佰叁拾叁元玖角玖分(¥4397933.99),其中:
A分标采购上控价(含税)为人民币:玖拾伍万肆仟玖佰陆拾柒元肆角柒分(¥954967.47);
B分标采购上控价(含税)为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玖仟捌佰陆拾柒元零壹分(¥1139867.01);
C分标采购上控价(含税)为人民币:壹佰玖拾陆万零捌佰叁拾贰元柒角叁分(¥1960832.73);
D分标采购上控价(含税)为人民币:叁拾肆万贰仟贰佰陆拾陆元柒角捌分(¥342266.78);
投标人分标报价超过采购上控价的,该分标报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
合同供货期:中标人于2026年3月4日前负责将灭火装置(2017年购置车辆后舱、高压舱灭火装置除外)运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安装、调试地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2017年购置的紫象牌HQK6109CHEVB、紫象牌HQK6109BEVB1、紫象牌HQK6828BEVB3、紫象牌HQK6109CHEVNG车型后舱、高压舱灭火装置,中标人应于2026年4月30日前负责将该灭火装置运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安装、调试地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为具备公交车辆发动机舱、高压舱、动力电池舱、动力电池箱体火灾抑制装置销售、安装、调试等能力的企业(包含公交车辆灭火装置制造企业或灭火装置销售企业)。投标人为公交车辆灭火装置制造企业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灭火装置销售企业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灭火装置的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授权书。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记录。
4.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四、资格评审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评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12月0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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