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指示标牌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金额:小写:850000元(大写:捌拾伍万元整)
最高限价:小写:739228.68元(大写:柒拾叁万玖仟贰佰贰拾捌元陆角捌分)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标识标牌41个,格萨尔王标牌1个,路线指示牌3个,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工期:150天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
5、财务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新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6、其他资质: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且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注: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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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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