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瑞昌市瀼河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水利工程鱼鳞坝综合劳务(二次)
概算价:301.95万元
招标控制总价:在概算价的基础上下浮10%后再下浮5%,即258.16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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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使用部位(用途) |
数量 |
单位 |
招标控制总价 |
技术需求和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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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瀼河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水利工程鱼鳞坝综合劳务(二次) |
瑞昌市瀼河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水利工程 |
1 |
项 |
258.16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商务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企业)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1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有水利类施工劳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对应项目的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③销项发票、④银行开具的收款回执或交易流水,以上四项业绩材料需满足三项(销项发票为必须满足项),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
备注:(1)销项发票有二维码现场可查询。
(2)投标人提供的水利类施工劳务业绩中,需涵盖以下不少于三类工种:①模板工、②钢筋工、③混凝土工、④砌筑工、⑤水电工、⑥架子工。(若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能明确体现具体工种,则需另行补充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2)管理人员配置:必须配置劳务项目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及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以上人员中标后7个工作日必须接受招标人项目部的实名到岗且核查管理能力,核查合格才能进场开工,人员必须跟班作业,离开项目现场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开标时提供承诺函,开工前管理人员持证实名核查及施工方案合理性审查,不符合要求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如投标人提供的基本行开户证明未盖该银行公章,须另提供投标人承诺函。)
(4)投标人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企业招标、采购活动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开标前一个月内的报告”,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5)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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