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三明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建设项目(包九)--医用内窥镜(腹腔镜系统)设备更新集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000,000.00元
采购包1(医用内窥镜(腹腔镜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14,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8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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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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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320700-医用内窥镜 |
A02320700医用内窥镜(腹腔镜系统) |
7((台/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4,0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提供的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提供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提供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提供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本项目不支持远程开标。须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单位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现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项在投标文件内也须提供)。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2-08 至 2025-12-1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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