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融媒体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
金39.0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东丽区融媒体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服务内容:秩序维护及保洁服务项目。
2.服务期:服务期限1年(2026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按采购人要
求)
3.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行业
4.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的项目,只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
加投标(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融媒体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融媒体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
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
递交相关证明)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
(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小微企业
认定的规定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8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5日16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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