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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宁启铁路南通至启东段工程第四批建管甲供物资(安检仪)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宁启铁路南通至启东段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中国铁路总公司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宁启铁路南通至启东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4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江苏省,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第四批建管甲供物资(安检仪)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一次招标未成功,现进行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宁启铁路南通至启东段是宁启铁路的一部分,地处长江北岸、江苏省东部,全都在南通市境内。新建线路自南通东站引出后折向东,然后途经南通技术经济开发区、通州区、海门市和启东市,出启东站后折向北,至启东吕四终止,全长92.284km,线路桥梁比例53.3%。全线设南通东站、海门站、临江站、启东站、吕四站。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 年(2022 年~2024 年)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3年(2022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铁路站房项目的安检仪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该业绩对应的铁路局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运营管理单位)或铁路公司出具的安检仪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铁路局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须盖部门章,设备运营管理单位或铁路公司出具的须盖单位章)。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市级及以上政府环保部门颁发的生产、销售及使用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2020年1月1日以来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节假日正常售卖)……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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