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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租赁任务:山东省海阳市中心渔港工程项目渔港附属仓储地一期1#、2#海产品加工厂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8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海阳市寨前村南。

1.2招标范围:工程使用的运输车辆,包含4.25米货车、6.8米货车。

2.设备要求:

车辆状况良好,各项手续齐全,能够合法上路,司机身体状况良好,具备相应证件。符合公司和项目部的其它相关要求。

3.招标清单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起终点

运输距离

运输内容

备注

1

4.25米小车

工地-仓库

约130公里

零星材料

 

2

6.8米大车

工地-仓库

约130公里

零星材料

 

3

4.25米小车

工地-中桥租赁

约130公里

器材:钢管800米,扣件2400个、顶丝500个,其余器材按重量折算

 

4

6.8米大车

工地-中桥租赁

约130公里

器材:钢管10吨(2800米)、扣件10000个,顶丝2000个,其余器材按重量折算

 

5

4.25米小车

工地内部倒料

 

不足4小时按小时计算,超过4小时按实际结算

 

6

6.8米大车

工地内部倒料

 

不足4小时按小时计算,超过4小时按实际结算

 

4.支付及结算方式:

4.1付款条件一:甲乙双方每月19日前根据有效的使用记录对设备使用台班进行确认,并共同出具对账单。乙方根据对账单和甲方要求开具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次月30日前付至结算额的95%,剩余5%工程竣工后一年内无息付清。付款方式商票、电子银行承兑、供应链、现金转账任选其一。

4.2付款条件二:甲乙双方每月19日前根据有效的使用记录对设备使用台班进行确认,并共同出具对账单。乙方根据对账单和甲方要求开具真实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入账,每年农历八月十五和春节两个付款节点,进度款不低于40%抵顶房产。付款方式商票、电子银行承兑、供应链、现金转账任选其一。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相关经营资质,能够开具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本次招标必须要接受抵房条件。

5.4本次招标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1日,在本系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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