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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二次(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5-210381-02752 项目名称:海城市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项目(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80000 最高限价(元):22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述:

1、对海城市污水工程、雨水工程进行专项规划等编制服务。

2、规划内容:通过对规划区域内排水系统现状分析,提出雨、污水排水工程建设的具体构想,明确排水工程设施布局,确定排水设施种类、数量、位置和用地范围,布置排水管渠,确定管段设计流量和控制标高,为城镇排水设施建设提供基本依据。确保方案的科学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规划应充分考虑城镇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旨在构建一套高效、生态、智能的排水系统,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3、规划范围

(1)污水工程专项规划:本次污水工程专项规划范围包括海城市城区及下辖23个镇(街道)。海城市城区规划面积约50平方千米,市域面积2732平方千米。

(2)雨水工程专项规划:本次雨水工程专项规划范围只包括海城市城区。海城市城区规划面积约50平方千米。

4、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5年-2035年,近期到2030年,远期到2035年。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海城市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专项规划成果文件。具体包括:

1.出具成果规划文件具体包括两部分:规划说明以及图纸附件(附于规划说明后)。

2.纸质版的要求:能够清晰、完整的体现污水、雨水专项规划内容及要求,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提交服务成果并通过审核(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单位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8日23时00分至2025年12月16日01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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