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郑州大学化学学院南校区教11楼实验室电缆线路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20000.00元
最高限价:52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郑州大学南校区教11楼,由于原有楼层配电柜老旧,并且在走廊落地明装,安全隐患较大,现要求对一楼总配电室各楼层电柜电缆升级更换,一楼配电室设置二楼、三楼、四楼总配电箱,对二楼部分实验室(201室、202室、203室、204室、205室、206室、208室、209/210室、211室、212室、213室、214室)、三楼所有实验室电缆升级更换,拆除二、三楼楼层总配电柜,确保办公、实验人员、样品数据、仪器系统和环境安全,对实验室电缆线路及配电箱等进行采购、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2项目地点:郑州大学南校区
5.3采购内容: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及补充说明(如有)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5.4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规范标准。
5.6质保期:工程验收合格后两年。
5.7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供应商2025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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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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