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枣庄工程技师学院暨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宿舍门、阳台格栅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枣庄工程技师学院暨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宿舍门、阳台格栅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枣庄工程技师学院暨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宿舍门、阳台格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枣庄工程技师学院暨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于2023年12月14日中标,项目位于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工程概况如下:
枣庄工程技师学院暨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位于滕州高铁新区临湖大道东侧、吉山路北侧、呈祥大道西侧、孟尝君路南侧,规划容积率0.5≤容积率≤1.0,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0.52万平方米。规划建设成本约 19.98 亿元(我项目约4.49亿元)。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宿舍门

(含安装)

SSM-0 1

平方

2615.3 8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值50万m2以上的生产能力,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与对应产能相配套大型剪板机、折弯机、普通可加工设备(铣床、刨床设备等)相关设备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投标产品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2023年、2024年两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本项目设计要求,具有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检测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2份,按包件内宿舍门、防火门各提供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项目或房建工程项目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1)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且处于公示期内;(3)投标人未被行业内、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代理商供应过程中必须提供所代理范围内厂家物资,未经甲方同意,不予擅自更换厂家或提供贴牌产品;代理商提供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厂提供的资料须加盖生产厂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入围品牌只限于“和乐”牌、“正寅”牌、“互益”牌、“步阳”牌四个品牌;。生产厂在供应过程中,不得提供贴牌产品,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4

防火
门(含安装)

平方

578.65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万元)

2

阳台
格栅
(含
安装)

YTGS-01

平方

8757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值5万m2以上的生产能力,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与对应产能相配套全自动切割机、折弯机、激光板机、全自动喷涂生产线等相关设备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投标产品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2023年、2024年两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本项目设计要求,具有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检测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2份,其中U型槽钢和Q235钢板原材质量检验报告各提供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项目或房建工程项目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1)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且处于公示期内;(3)投标人未被行业内、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代理商供应过程中必须提供所代理范围内厂家物资,未经甲方同意,不予擅自更换厂家或提供贴牌产品;代理商提供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厂提供的资料须加盖生产厂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生产厂在供应过程中,不得提供贴牌产品,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24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010770853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