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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双阳河支流河口湿地及生态缓冲带修复项目设计现场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8 收藏项目

公告截止时间:2025-12-15 16:00:00


长春市双阳区双阳河支流河口湿地及生态缓冲带修复项目设计现场服务

(项目名称)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双阳河支流河口湿地及生态缓冲带修复项目设计现场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债及企业自筹、市财政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市双阳区双阳河支流河口湿地及生态缓冲带修复项目设计现场服务技术服务(服务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规模:奢岭河、小营子河、大营子河河口湿地及双阳河、奢岭河、大营子河、小营子河、关家河、红旗河、二道湾子河生态缓冲带建设,其中湿地建设总面积约为34.05万㎡;生态缓冲带总面积33.24万㎡,生态缓冲带总长度为32.31km,左岸总长15.97km,右岸总长16.34km。

服务期限:随项目设计工期要求至项目竣工验收后。

招标范围:承包人负责调查、收集、整理前期资料,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优化建议,达到相应的设计深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服务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具备相关行业颁发的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

(3)项目负责人要求:给排水(或环境)专业人员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一年任意3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

(4)财务能力要求:近一年的财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4年)的财务报告。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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